退貨服務
退貨須知
- 若您的商品需辦理退貨服務,完成貨物簽收隔日起7 天內未使用之商品方能退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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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申請經由本公司確認後,E-mail發送退貨申請單給您,印出退貨申請單連同貨品一併寄(送)回。
- 請於收到退貨申請單後7日內,連同 【商品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、發票等】一同寄回,逾期或缺少任一要件恕無法受理退貨。
外盒勿損毀,請以寄送時的原始包裝再原封備妥,若紙箱已遺失,請於商品外盒上再包裝,勿直接讓商品原廠外盒粘貼宅配單或書寫文字,原廠外盒損毀或是商品缺件,本公司將無法受理退貨或視損毀程度折扣退款金額。
- 貨品如於寄達時就已受損,請即時告知辦理退回,否則皆以因退貨造成損壞而無法退貨。
- 以下商品不受理退貨
- 一經拆封或使用之產品
- 原貨品包裝及外箱污漬、損壞及不完全者
- 利用紅利點數購買之商品以及 訂製品、加工製品、期貨或調貨品 ,非瑕疵因素不可退貨
- 組合優惠價商品(含贈品)需整組退貨,無法只退換組合內部份的商品(含贈品),組合商品如部分退貨,則保留商品須以原價計